吴钩足球南通站比赛守门员手接队员头顶回传球引争议,IFBA 规则如何规定?
发布时间:2024-06-14 15:19:06 点击量:
守门员用头顶接球
我们先来看看这个球的背景过程。进攻球员在中场射门,守门员扑救将球击出。防守球员面对守门员,轻轻将球顶给守门员。守门员用双手抱球。裁判吹哨,判罚间接任意球。
根据国际足联规则,对于守门员用手接球造成的禁区内间接任意球的具体规定如下:
1.如果守门员在自己的禁区内犯下以下任何一种犯规,将被判罚间接任意球:
• 1. 用手/手臂控制球六秒以上后再将其释放
(如果用手或手臂抱球超过6秒,则不允许踢球)
• 2. 在球离手后且在球触及其他球员之前用手/手臂触球
(开球后,在球触到其他球员之前,用手再次触球)
• 3. 用手/手臂触球,除非守门员已明确踢球或试图踢球以将球踢入比赛场地,在以下情况下:
(除守门员开球或试图开球重新进入比赛时,如果发生以下情况,用手或手臂再次触球)
• 3.1 队友故意将球踢给守门员
(队友有意将球传回给守门员)
• 3.2 直接接队友掷出的界外球
(直接从队友那一侧接球)
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,视频中防守有两点非常明显:1、没有进攻球员对他进行压逼,也没有进攻球员射门,不构成故意扑救阻止进球(dilibrately save);2、他的意图非常明显,正面面对门将,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,故意将球顶给门将,构成故意传球(dilibrately pass)。
因此,守门员用手接球,违反了上述1.3.1条款。裁判员判罚间接任意球是正确的。
在国际比赛中,我们经常看到守门员在争抢中主动接球,无论是队友还是进攻队员先他触球,还是球从他脚下或头顶飞来,裁判都不会判守门员用手接球犯规,判给对方间接任意球,因为裁判判断的核心要素是球员的行为是“故意传球或踢球”还是“故意扑救”。